指天臺宗之判教。天臺宗之教相判釋,有化法四教與化儀四教二類: (一)佛說法之內容(化法),分為藏、通、別、圓等四教。(二)佛說法之形式(化儀),分為頓、漸、秘密、不定等四教。(參閱‘五時八教’1132)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