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作有暴流。為四流之一。有,謂因果不亡;流,謂流而不返。指色界與無色界之一切諸惑,但不包含見惑及無明惑;亦即指貪、慢等思惑。由此思惑,能使人流轉于色界與無色界,不能出離生死,故稱有流。[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三、俱舍論卷二十](參閱‘四暴流’1831)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