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據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列舉菩薩解脫之五義,即:(一)生死不能縛,謂眾生為生死所縛,菩薩不為生死所縛。(二)境相不能縛,境相,一切境界之相;謂菩薩雖見于一切境界,然不生執著。(三)現惑不能縛,現惑,現前分別之見;謂菩薩于所見之境不執著,了知能見之心亦空而無有。(四)有不能縛,有,指一切有為之法;謂菩薩于一切有為之法,所見皆空,而無所執著。(五)惑不能縛,謂菩薩了達迷妄即真如、煩惱即菩提,故無著無不著。
         
										據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列舉菩薩解脫之五義,即:(一)生死不能縛,謂眾生為生死所縛,菩薩不為生死所縛。(二)境相不能縛,境相,一切境界之相;謂菩薩雖見于一切境界,然不生執著。(三)現惑不能縛,現惑,現前分別之見;謂菩薩于所見之境不執著,了知能見之心亦空而無有。(四)有不能縛,有,指一切有為之法;謂菩薩于一切有為之法,所見皆空,而無所執著。(五)惑不能縛,謂菩薩了達迷妄即真如、煩惱即菩提,故無著無不著。					
					
					
				
			    			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