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稱乩童或僮子。是一種自信神靈附身,并處于恍惚入迷狀態而作預言乩示之巫師。通常在祭典中或病后或偶然在自宅時全身顫動,能操持鯊魚劍、刺球、釘棍等物自傷肩部或頭部,然流血少而面不改色。一般道教之童乩訓練,往往須使受訓者經過‘坐禁’之靜坐修持,而后方成為正式之童乩。童乩大都具有跳童、驅邪捉妖、過火、落地府、進花園等巫術。此種信仰屬于道教,并非佛教。[觀童乩(吳瀛濤,臺灣民俗第八章)]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