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生身行施、法身行施。據大智度論卷十二載,菩薩以二種身行布施,即:(一)生身行施,指菩薩以父母所生之身,能以一切寶物,及以身命布施,心不吝惜,此稱生身行施。(二)法身行施,指菩薩既舍生身,得法身時,能于十方世界,以種種珍寶、衣服、飲食等,施給一切眾生,又能于一時之頃,隨眾生音聲,普為眾生說法,此稱法身行施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