菩薩修殊勝行,應佛所行,得見十佛,了了分明,稱為十種見佛。據華嚴經疏卷五十一離世間品載,十種見佛即:(一)安住世間成正覺佛無著見,指如來乘如實道示成正覺,安住世間,而不著涅槃,不著生死,菩薩應佛無著而見。(二)愿佛出生見,指如來乘愿出生,無處不現,菩薩應佛出生而見。(三)業報佛深信見,指如來修萬行善業之因,感相好莊嚴之報,此凈業果報,皆由因中深信而起,菩薩應佛深信而見。(四)住持佛隨順見,指如來隨順眾生,以身舍利住持世間,永久不壞,菩薩應佛隨順而見。(五)涅槃佛深入見,指如來由深入涅槃生死境界,故其化身能示現滅度,菩薩應佛深入而見。(六)法界佛普至見,指如來之身充滿清凈法界,無所不至,菩薩應佛普至而見。(七)心佛安住見,指如來之心湛然不動,安住真性,菩薩應佛安住而見。(八)三昧佛無量無依見,指如來清凈無量三昧,無念無依,恒現在前,菩薩應佛無量無依而見。(九)本性佛明了見,指如來本覺真性,清凈湛然,洞徹明了,菩薩應佛明了而見。 (十)隨樂佛普授見,指如來隨自他意之樂欲,普授一切之身,菩薩應佛普授而見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