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又作原因。謂事物因之而生成者。自佛教之基本教理觀之,‘因’與‘緣’乃萬事萬物所藉以生成、存在、變化之一切條件。廣義言之,‘緣’亦稱‘因’,兩者并稱為‘因緣’或以‘因’統稱之,表示能引起作用、產生結果之原因,此即通常所謂遠因結遠果,近因結近果,善因結善果,惡因結惡果,無量因結無量果,歷劫而不爽之說法;此亦佛教因果論之一般觀點。
         
										又作原因。謂事物因之而生成者。自佛教之基本教理觀之,‘因’與‘緣’乃萬事萬物所藉以生成、存在、變化之一切條件。廣義言之,‘緣’亦稱‘因’,兩者并稱為‘因緣’或以‘因’統稱之,表示能引起作用、產生結果之原因,此即通常所謂遠因結遠果,近因結近果,善因結善果,惡因結惡果,無量因結無量果,歷劫而不爽之說法;此亦佛教因果論之一般觀點。					
					
					
				
			    			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