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作四教授。為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七所舉師者教授弟子之四種方法,即:(一)無倒教授,謂無顛倒宣說法義,使弟子受持讀誦修學。(二)漸次教授,謂隨機而教,先令弟子修習小乘,后再入于大乘。(三)教教授,謂師者將其從如來或佛弟子所聞之正教不增不減地教授于他人。(四)證教授,謂自己所證之法,為欲使他人得證,故方便教授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