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民族成員共同信奉之宗教,系由原始部落宗教發展而來。其信仰與民族意識緊密結合,所拜神靈即該民族之守護神,甚而更視之為其源出或祖先。由于民族文化之發展與國家之出現,常成為古代國家宗教之前身。在比較統一化與進一步確定化之神話基礎上,逐漸形成系統化之教義體系與初步之神學思想,及以祭司為核心之禮儀典章、組織體制等,某些文化達到較高程度之民族則產生若干宗教經典。一般而言,早期民族宗教系屬全民性,不對外傳布,故常隨民族之滅亡而消逝,然亦有由于與其他民族長期接觸交融,在大量保有民族特色而繼續存在之同時,愈見減弱其全民性,如婆羅門教、神道教等。又原屬民族宗教之猶太教,于猶太民族流散世界各地后,其宗教依舊繼續流傳于受到各所在國相當程度同化之猶太人中,并保持其民族宗教之特色,此為民族宗教之特例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