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眾生以阿彌陀佛之名號為因,光明為緣,則可往生極樂世界。略稱光號因緣。據善導‘往生禮贊’之說,眾生欲往生阿彌陀佛凈土,當以阿彌陀佛之名號為因,以其光明為緣,始可達成往生之愿望。此因阿彌陀佛之名號圓具萬德,為能生之因(如父);其光明照耀十方世界,為所生之緣(如母),故能接引眾生至極樂凈土。然阿彌陀佛之名號與光明,系為眾生往生凈土之他力因緣,眾生之信心,則為內因,為眾生心內所發之涅槃真因,必須外緣與內因具備,方可往生凈土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