乃唐代貞元年間(785~804),吳郡包山僧神皓(716~790)所創置。神皓從錢塘龍泉道場之一公出家,受具足戒于興大師,后師事越州曇一,精研律鈔。乾元元年(758),膺選為七大講律大德之一,于開元寺廣講戒律,為律學之大家。晚年致力于法華圓宗,別置西方法社,讀誦法華經九千余部,并研究天臺教學,道俗云集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