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脫除袈裟。其法有定制,抽衣時,先將左膀上之衣放開,然后用左手拿住兩衣角,再將右手之袍袖放在衣內,左手拿住衣勾,右手拿住衣環,復將左衣角執于左手,右衣角執于右手,兩手高舉,與頭部齊,右手由腦后傳遞交予左手,即可折衣?。 折衣之時,必須將衣折齊,不得參差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