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清洗舌面。比丘于洗面時,口中含水,以楊枝刮除舌面之污垢。刮舌之際有五事須注意,即:(一)刮洗三次,(二)若舌上出血即止,(三)不得染污法衣與雙足,(四) 所使用之楊枝不可隨意拋棄,(五)刮舌時不得為人所見。[大比丘三千威儀經卷上]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