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不具可見形象之神。主要指猶太教、基督教及回教所信奉者。猶太教、回教認為神全無形象,禁止為神造像或跪拜偶像。基督教則因有三位一體之教義,且認為基督具有神、人二性,其二大派系之天主教與東正教,亦不絕對禁止為神造像,故其抽象性不及前二者明顯。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