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唐代圭峰宗密(780~841)所分‘禪三宗’之一。本宗不說示方便法門,而強調直示自心。與‘教三種’之顯示真心即性教相對應。宗密于其 所著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二,將當時禪宗諸派總分為息妄修心宗、泯絕無寄宗、直顯心性宗,而謂自屬之荷澤宗即為最優越之直顯心性宗,主張該宗為體達一切現象之空、有皆為真如本性之宗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