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于伽藍中心以安置本尊之佛殿。由于堂內敷以金色,故稱金堂;或謂于堂內安奉金色之佛像,且其莊嚴而金碧燦爛,故有此稱。又金堂為一山伽藍中最主要之建筑,極盡莊嚴之美。若于大叢林,或有二至三宇金堂。有關金堂之稱,依參天臺五臺山記卷一、三國遺事卷三所載,我國與朝鮮三國時代已有其名(一說我國則無此用例)。日本平安朝中期專用此稱,至禪宗東傳日本,乃稱為佛殿,又單稱本堂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