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‘拜物教’之對稱。以神靈為崇拜對象之宗教。始于原始社會后期。隨著人類抽象能力及由個別物件綜合出‘類概念’能力之增長,從物件或身軀明確分別之神靈觀念逐漸產生,人類崇拜之對象遂由物件本身轉為主宰物件或某類物件之精神體,即神靈。文明社會之宗教基本上大多屬拜神教,包括多神教、二元神教、一神教等。
         
										‘拜物教’之對稱。以神靈為崇拜對象之宗教。始于原始社會后期。隨著人類抽象能力及由個別物件綜合出‘類概念’能力之增長,從物件或身軀明確分別之神靈觀念逐漸產生,人類崇拜之對象遂由物件本身轉為主宰物件或某類物件之精神體,即神靈。文明社會之宗教基本上大多屬拜神教,包括多神教、二元神教、一神教等。					
					
					
				
			    			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