禪宗公案名。此則公案為百顏明哲與洞山良價、密師伯之問答機緣。景德傳燈錄卷十四(大五一·三一五下):‘洞山與密師伯到參,師(百顏)問曰:“阇黎近離什么處?”洞山曰:“近離湖南。”師曰:“觀察使姓什么?”曰:“不得姓。”師曰:“名什么?”曰:“不得名。”師曰:“還治事也無?”曰:“自有郎幕在。”師曰:“豈不出入?”洞山便拂袖去。師明日入僧堂曰:“昨日對二阇梨一轉語不稔,今請二阇梨道,若道得,老僧便開粥飯相伴過夏。速道!速道!”洞山曰:“太尊貴生!”師乃開粥共過一夏。’此則公案系洞山對百顏提示純真獨露、無出入去來、不染污之本來面目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