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五卷。東魏楊炫之撰。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一冊。乃撰寫北魏時代之洛陽,及近郊諸大寺之緣起、結構、行事等。晉永嘉年間(307~311),洛陽一帶僅四十二所寺院。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遷都洛陽后,造寺之風盛行,盛時有一三六七所寺院,但于孝武帝在位(532~534)之時,所有寺院均遭破壞,僅余四二一所。東魏孝靜帝武定五年(547),楊炫之至洛陽為吏,見此殘敗之景象,因感傷盛衰之無常,故撰洛陽伽藍記,匯輯洛陽城內外四十余所伽藍之有關掌故。內容包括建筑緣起、寺院地勢、風景、建筑規模,以及佛教或政治、社會掌故與西域之文化交流等。故此書不惟可作了解北魏洛陽佛教史及政治社會史之輔助資料,且可作為研究當時洛陽城之建制、佛寺建筑之重要參考。由于所記多為作者所親聞目睹,故史料價值甚高,可補正史之不足。本書版本極多,以明代如隱堂刻本及吳琯所刻之古今逸史本為最古;其校勘本則首推近人周祖謨之洛陽伽藍記校釋為最佳,該書除判別文、注之外,并雜采眾書加以注釋校勘,對于初學者及專門研究者皆有極大之參考價值。[續高僧傳卷一、唐書藝文志第四十九]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