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指在家人之房舍而言。依印度戒律,出家人若無適當因緣,或未得主人允許,則不得擅入食家。四分僧戒本(大二二·一○二七上):‘若比丘,食家中有寶,強安坐者,波逸提。’此中之‘寶’,系指珍寶飾物或男女關系而言。出家人若無故入食家,則易妨人俗事、招人惱恨,故佛制此戒。
         
										指在家人之房舍而言。依印度戒律,出家人若無適當因緣,或未得主人允許,則不得擅入食家。四分僧戒本(大二二·一○二七上):‘若比丘,食家中有寶,強安坐者,波逸提。’此中之‘寶’,系指珍寶飾物或男女關系而言。出家人若無故入食家,則易妨人俗事、招人惱恨,故佛制此戒。					
					
					
				
			    			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