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于韓國慶尚北道含月山。相傳系梵摩羅國之光有圣人所創,時稱林井寺。新羅善德女王十二年(643),元曉重創,改稱今名。李朝宣祖十二年(1578),竺禪再創。其后二度毀于兵火。顯宗九年(1668),雙圣重修,懶澤亦大整堂宇。李王純宗降熙二年(1908),全寺百余堂遇災而毀,后有度河和尚重創。今存大寂光殿、琉璃殿、應真殿、骨窟庵等。[東國輿地勝覽卷二十一]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