禪宗公案名。即宋代禪師密庵(密庵)咸杰于其師天童應庵曇華之座下獲得印證之公案。五燈會元卷二十(卍續一三八·四一四下):‘一日(應)庵問:“如何是正法眼?”師遽答曰:“破沙盆。”庵頷之。’正法眼,為照破迷惑之智慧眼。破沙盆,原出自雪峰義存之語,比喻不通用、無價值之物,與‘干屎橛’一語同義。對于應庵所問,密庵以所見絕對無限之真實回答,故其師不得不頷之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