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桐木所制之木魚。禪林象器箋第二十七類唄器門:‘晉書張華傳云:吳郡臨平岸崩,出一石鼓,槌之無聲,帝以問華,華曰:“可取蜀中桐材,刻為魚形,扣之則鳴矣!”于是如其言,果聲聞數里。’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