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于韓國忠清南道。號太華山。韓國三十一本山之一。新羅興德王(826 ~835)時代所建,一說為新羅普照所創。今有大雄殿、大光寶嚴、靈山殿、大香閣、五重石塔等及八庵,其中之五重石塔,細長而立于二重之基壇上,塔隅吊有風鐸,頂上安置青銅制喇嘛式寶塔,為研究喇嘛塔之珍貴遺物。統轄之寺院計有九十九,其中甲寺位于雞龍山,為新羅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