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11~1958)臺灣彰化鹿港人,俗姓施。年十四,禮獅頭山閑云禪師披剃。年十七,結廬汴峰,苦修六年。年二十三,前往大陸,遍歷諸山名剎。民國二十三年(1934),于天童寺禮圓瑛法師受具足戒。后往天臺山依止靜權老和尚,專攻天臺教觀、法華及四教儀,盡得三觀十乘之奧旨。二十八年,抗戰事急,歸返臺灣,于新竹古奇峰下創建法源講寺,并設立佛學研究院。后又于臺北設弘法院,于新店建法濟寺,致力講經弘法,宏闡臺教。大陸變色,來臺僧青年無處安身,凡投依者,無不設法收容。四十年閉關閱藏,四十三年出關,應各地之邀,說法不輟。四十六年二月示寂于弘法院,世壽四十八。著有般若心經要釋、佛說阿彌陀經要釋,楞嚴經義燈、我人生死之由來、云水詩草等書。后人輯為斌宗法師遺集行世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