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稱普通印。為密教所結印契之一。其印相在金剛、胎藏兩界修法中有所區別,即在金剛界法中為金剛合掌,在胎藏界法中則為蓮華合掌。如胎藏現圖曼荼羅釋迦院中之如來舍菩薩、如來喜菩薩、如來悲菩薩等之印契皆作普通合掌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