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利名San%gi^tivam!sa 。泰國伐奈那親王(Somdej Phra Vanarat)著。書成于西元一七八九年。一九二三年拉瑪六世(Rama VI)敕令出版。總結南傳上座部佛教之九次結集,內載頭三次結集于印度舉行,第四至第七次在錫蘭舉行,后兩次則于泰國舉行。據考證,其第一次至第五次結集之內容與錫蘭之大史等所載一致,后四次結集并未得其他南傳上座部佛教國家之承認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