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利名Sutta-vibhan%ga 。巴利文律藏三大部之一。又作經分律。主要內容為戒之條文、說明成立之因緣、條文字句之解釋及條文運用之實例等。包括說明比丘二百二十七戒之大分別(巴Maha^-vibhan%ga ,又作比丘分別),及說明比丘尼三百十一戒之比丘尼分別(巴Bhikkhuni^-vibhan%ga )。大分別系包括四波羅夷、十三僧殘、二不定、三十舍墮、九十二波逸提、四波羅提提舍尼、七十五眾學、七滅諍;比丘尼分別則總括八波羅夷、十七僧殘、三十舍墮、百六十六波逸提、八波羅提提舍尼、七十五眾學、七滅諍。(參閱‘巴利律藏’1384)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