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小乘,謂發有漏、無漏之智,非由加行而得任運自在。為果圓德(三圓德之一)最初之智圓德所分無師智、一切智、一切種智、無功用智等四種智之一。于大乘,指八地以上之菩薩,不借加用之功,自然契于真性之智。蓋大乘菩薩十地中,八地以上為無功用地,得任運無功用智,自在利生,其念無退。[西方要決釋疑通規](參閱‘三德’668、‘有功用’2429)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