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一種廢止佛教之運動,指日本明治(1868~1912)維新時,為鞏固天皇為首之中央政權而采取之神佛分離、神道國教化之政策。其排佛運動極為激烈,曾在各地燒毀佛像、經卷、佛具、敕令僧尼還俗等,寺院或廢去,或合并,史稱廢佛毀釋。姑不論神佛分離是否正確,其意圖乃是基于神道之復古,以實行祭政一致,亦即王政復古,遂發展為排擠佛教之運動。(參閱‘法難’3431、‘神佛分離’4246)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