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15~ )福建南安人,俗姓李。幼年出家,民國二十年(1931),于泉州開元寺受具足戒。曾求學于閩南佛學院。隨侍會泉法師七年,棒喝交加,深得其旨。又親近太虛、弘一等諸師。后赴南洋弘法,于新加坡創辦華嚴精舍。又于檳城鐘靈中學、新加坡南洋大學等,倡組佛學會,攝受青年學子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