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07~1072)北宋文學家、史學家。吉州廬陵(江西吉安)人。字永叔,號醉翁、六一居士。謚號‘文忠’。為唐宋八大家之一。天圣八年(1030),進士及第,歷任地方刺史。四十八歲時受召為翰林學士。嘉祐五年(1060),任樞密副使。次年,任參知政事。熙寧四年(1071)罷官,次年逝世,享年六十六。著有本論三篇,極力排斥佛、老思想;且其編襪D唐書及新五代史時,盡刪除有關佛教紀事二百余則。然至晚年,一反而成為佛教信徒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