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918~  )臺灣臺南市人,俗姓林。十九歲負笈日本,攻研佛學,二十五歲學成返臺。民國五十年(1961)皈依賢頓法師座下,越二年,依之出家,五十五年于臨濟寺受具足戒。六十三年晉任臺北板橋接云寺副住持,自接任后,銳意整頓,寺宇煥然一新。六十四年于該寺舉辦在家菩薩戒會。歷任臺北市佛教分會監事、臺北縣佛教支會理事、板橋一言精舍住持等職。師待人誠懇,樂善好施,曾榮膺好人好事代表。					
					
					
				
			    			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