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指權假之機根。為‘實機’之對稱。當佛說法,正聽受其法之對機不現時,則對于非正所被之機根而說法。亦即佛于說法時,能如實理解真理之‘當機眾’未出現,故權假以‘非當機眾’為對象而說法。此對告眾為權假之機根,故稱權機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