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身寂靜與心寂靜。寂靜者,謂離煩惱,絕苦患,亦即涅槃之理。(一) 舍家棄欲,息眾緣務,避喧鬧之世而閑居靜處,不作一切身之惡行者,稱為身寂靜。 (二)離貪、嗔、癡等諸煩惱,修習禪定,不起惡心者,稱為心寂靜。[釋氏要覽卷下]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