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專司土地之神。正稱為福德正神,為道教及民俗所奉之神只。于古代神話中,稱為社神,為管理一小地面之神。后轉變為祭祀之神,與地上一切生產物、牲畜、農作物等年豐歲熟有密切關系。乃民間奉為福祿財神者。不論農人、商人、漁礦、金融界、木匠等,皆有祀奉之者。此外,又被視為守墓神,或稱為后土。相傳善人君子死后可由城隍爺任命為各地方之土地公。于道教中,太社神、太稷神、土翁神、土母神等均為司掌土地之神。然此等神祇,并非出自佛典所載者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