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禁止女人進入道場之規定。乃以女性對修行僧在修行上有所妨礙,故禁其進入道場。諸經中多處記載女人具有三事隔(三從)、五事礙(五障)、五惡等障礙,故規定不得親近女子。我國男眾道場,常有此類禁止僧尼往來、婦女濫進僧房等之規定。日本比睿山、高野山嘗定此制,今則僅大峰山恪守之。[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七、超日明三昧經卷下、月燈三昧經卷七、大智度論卷十四]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