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作五持。梵語dha^ran!i^,音譯陀羅尼,意譯作總持,有五義,即:(一)聞持,自聞一字之聲,具悟五乘之教法與顯密二教之差別,而無漏失。(二)法持,于法總持而不漏。 (三)義持,于諸法之義,總持而不失。(四)根持,于六根之緣境,總持而無余念。(五)藏持,總持如來藏之理而無漏失。[辨惑指南卷三、顯密不同頌]					
					
					
				
			    			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