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法之場所。說法席上稱為會上;若聚于會座聞法者,稱為會下。又若將說法之場所與說法之聚會加以區別,則有‘處’與‘會’之分。例如六十華嚴(晉譯)中指出,由菩提道場乃至重閣講堂之七處,共有八度之會合,一般稱為七處八會;在八十華嚴(唐譯)中,有七處九會之說。至于法華經則有靈山與虛空二處三度會合之說,一般稱為法華二處三會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