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于浙江鄞縣。原為漕使顧承徽之故宅,宋開寶五年(972),天臺宗十六祖義通改建為佛寺,初名傳教院。 太平興國七年( 982 )受賜寶云寺寺額。至明代,被列為天下講寺十剎之一。近年,該寺揭舉‘寶云講寺首剎’之額。[佛祖統紀卷八、大明高僧傳卷一子文傳]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