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內色與外色。據宗鏡錄卷五十八載:(一)內色,即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等六識;又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屬內身,故亦稱為內色。 (二)外色,即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;又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五塵皆屬外境,故亦稱為外色。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