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婦不貞潔、得不順意眷屬。據法苑珠林卷七十載,由前世所作邪淫,今生所得之報有二種,即:(一)婦不貞潔,指因前世犯辱他人之妻妾,邪行穢污,故感今生婦不貞良端潔。(二)得不順意眷屬,指因前世邪淫,奪人之所愛寵,令彼不如意,故感今生眷屬常不順意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