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語upanayana。印度四種姓中,再生族(婆羅門、剎帝利、吠舍)為進入婆羅門教四期之第一期而舉行之儀式,稱為入法禮。法,指婆羅門教法規,舉行入法禮后,即正式成為婆羅門教徒。然各種姓入法之年歲有別,婆羅門為八至十六歲,剎帝利為十一至二十二歲,吠舍為十二至二十四歲,超過此期限者,即喪失再生族之特權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