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前世多嗔,所得今生之二種報。據法苑珠林卷七十載,二種嗔報即:(一)常為他人求其長短,指因前世不能容物,稍不如意,即興嗔恨,故感今生被人伺求長短,而動輒得咎。(二)常為眾人之所惱害,指因前世嗔惱眾人,令不安穩,故感今生常被多人之所惱害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