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意謂修小乘法門以證阿羅漢果者有二種。(一)次第證,又作次第斷,謂自初果須陀洹次第斷惑而證第四果阿羅漢。(二)超越證,又作超越斷,謂利根聲聞,一時斷多數之惑,超越一果乃至三果而證阿羅漢果。 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