悉曇字渷(ska)。悉曇四十二字門之一。又作塞迦、娑迦、歌。光贊般若經卷七、大品般若經卷五均取梵語skandha(意譯聚、蘊)之字首,而將 ska 解釋為‘一切諸法不得五陰’、‘諸法聚不可得’等義;放光般若經卷四則釋之為‘法性’。六十華嚴卷五十七謂,唱尸迦字時,入于般若波羅蜜門,稱為諸地滿足無著無礙解脫光明遍照(梵bhu^mi -garbha^sam!ga-pratisamvit-prabha-cakra-spharan!a )。[大般若經卷四一五、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三陀羅尼品、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四十二字觀門、大智度論卷四十八]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