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顯示超越相對、差別之一切絕對、平等真理之教法。即在佛教八萬四千法門之上,能直見圣道者。維摩經入不二法門品載有三十三種之不二法門。今之俗語多援引佛教‘不二法門’一語,轉指學習某種學問技術唯一無二之方法。[舊譯華嚴經卷十、十二門論疏卷上](參閱‘入不二法門’259)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