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五戒之分受分持。十住心論卷二說明五戒之相,并討論此五戒可否‘分受分持’之問題。質難者據薩婆多部之義,并引證俱舍論之說,而主張五戒應該全受,答方則引大智度論之說,謂若受一戒,稱為一分,若受二、三戒,稱為少分;而于五戒中,欲受何分,當隨意受持,故主張五戒可分受分持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