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作河臨六字法。謂于河中修觀音之六字法。依瞿醯經補闕品(大一八·七七二中):‘或于水上密布凈板,如法泥涂,于上而作,如水中行尊及鼓音尊曼荼羅者,應于水上作也。’日本臺密亦行此法,系日僧圓仁自唐傳入者,其后東密亦傳之。
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