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臺宗智顗大師解釋法華經所用之四種方法。又作天臺四大釋例、四大釋例、四種消釋、四種消文。即:(一)因緣釋,又稱感應釋。就佛與眾生之關系因緣而作解釋。謂教法系由感應道交而興起,以四種悉檀為因緣,作四種釋義:(1)世界悉檀,謂引眾生之樂欲。(2)各各為人悉檀,謂使眾生生信。(3)對治悉檀,謂破除惡執。 (4)第一義悉檀,謂使眾生入于實相。(二)約教釋,就藏、通、別、圓四教之義,由淺至深解釋經文。(三)本跡釋,示本跡之別,依本地與垂跡二門而解法義。(四)觀心釋,了解法義,但行未隨解,于己無益,故再以一一之文句為觀心之對境,觀己心之高廣。全一卷。唐代道宣撰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。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、裁縫及補浣等法。分為制意釋名、立體拔俗、勝德經遠、法色光俗、裁制應法、方量幢相、單復有據、縫制裁成、補浣誠教、加法行護等十篇。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,于絹、布二種中,以布為如法者,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。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,若以蠶絲作法服,則有違拔濟之心,故屬不如法。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。[道宣律師感通錄]